招标概况
***详细公告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d2a4e36e-75a1-4275-8b80-a3b1106fc941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d2a4e36e-75a1-4275-8b80-a3b1106fc941 | ||
建设规模: | 总处理规模为800t/d,分二期建设d2a4e36e-75a1-4275-8b80-a3b1106fc941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曲靖市***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1-21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请登录)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30分(请登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300934001001 |
标段名称: | 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1-27 17:3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05 09:00 |
开标地点: | 资审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688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总处理规模为800t/d,分二期建设。本期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建设安装配置1台4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余热锅炉选用中温次高压压参数(6.4MPa(a),540℃),1台10MW中温次高压抽凝式汽轮机+1台12MW发电机组等设备,年处理入厂垃圾14.6万吨。同时配套库容为5.21万m³的飞灰填埋场(利用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和对外供热,对外供热能力为27.5t/h。主要建设内容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机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厂电气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飞灰填埋场5.21万m³系统,以及总图工程及综合用房2529.57平方米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机电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项目人员配备要求:1.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1.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专业(发输电)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1.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专业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2人、质量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1.5设计专业人员配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建筑专业1人、结构专业1人、暖通空调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环境工程1人、电气专业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2.业绩要求:2.1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2.58亿元及以上的发电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材料①公开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并附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标公示查询截图)、合同协议书(并附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业绩合同登记信息截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②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并附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业绩合同登记信息截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③如为新成立企业(新成立企业指企业成立时间至公告发布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做业绩要求。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均须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4.信誉要求:4.1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①申请人信誉良好,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纳入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讨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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