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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3-11-21 14:35:06 存证哈希值: 4C4FDF5AA458FCF079038DFC7C6F474E23141E66A5B3D582D8641A36023A7EB7 区块高度: 25742298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403G2311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原县华胜街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原县城乡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华胜街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汤原县华胜街,北起京抚路南至友谊路
2.3建设规模:雨水管线总长2171.1米,雨水口57座,检查井34座,八字出水口1座,其中: DN300雨水管534.46米,DN1400雨水管748.73米,DN2000雨水管887.91米。路面补强297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为376日历天(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992111.7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8月-2023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且配备的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承诺函。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存证时间: 2023-11-21 14:35:06 存证哈希值: 4C4FDF5AA458FCF079038DFC7C6F474E23141E66A5B3D582D8641A36023A7EB7 区块高度: 25742298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403G2311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原县华胜街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原县城乡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华胜街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汤原县华胜街,北起京抚路南至友谊路
2.3建设规模:雨水管线总长2171.1米,雨水口57座,检查井34座,八字出水口1座,其中: DN300雨水管534.46米,DN1400雨水管748.73米,DN2000雨水管887.91米。路面补强297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为376日历天(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992111.7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8月-2023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且配备的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承诺函。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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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娟
电话:010-57406219
手机:1371623239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juan@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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