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一期)房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一期)房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一期)房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11-510502-07-02-477084】JXQB-02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1-510502-07-02-477084】JXQB-02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项目整体规划用地面积约950亩,一期房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6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酿酒车间2栋(720#、721#)、半敞开式酒库9栋(983#~991#),以及冷却水循环站、稻壳工作塔、卸粮棚、稻壳仓、稻壳清蒸车间、原辅料辅助用房、高粱工作塔、卸粮棚、高粱仓、空压站、机修车间、消防动力站、陶坛辅助用房、停车楼等单体建(构)筑物和4栋门卫及配套设施用房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和总图工程、通用安装工程、除发包人另行委托承包人实施的成套工艺设备外的工艺设备制作及安装工程等。建成后产能规模达到年产基酒约8万吨、基酒储存能力约10.4万吨。。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依法设立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的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的工业建筑类项目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体现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含设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和工程总承包项目形式的工业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的工业建筑类项目施工业绩(含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形式的工业建筑类项目施工业绩)。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兼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按本招标公告3.1.3条执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
(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项。
(6)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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