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4年铁塔维修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4年铁塔维修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8 收藏项目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4年铁塔维修整治项目。
(2)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3)招标内容:全区通信基站铁塔日常维修、铁塔拆除、铁塔改造、铁塔维护更新改造、拆旧铁塔回收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4)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订单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上限止。
(5)本次招标预估规模:本项目铁塔维修整治部分不含税预算为1565万元;拆旧铁塔回收部分预估处置不含税金额为101万元(本部分金额后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6)实施地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7)计划工期:符合招标人要求。
(8)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9)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为3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中标份额
实施地域
铁塔维修整治部分不含税预算(万元)
铁塔维修整治部分份额占比
拆旧铁塔回收部分预估处置不含税金额(万元)
份额一
银川市
723
46%
45
份额二
固原市、中卫市
450
29%
30
份额三
吴忠市、石嘴山市
392
25%
26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本项目铁塔维修整治部分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本项目拆旧铁塔回收部分报含税单价,报价下限为2230元/吨,投标人根据报价下限进行报价,报价低于下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证明,须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2.1.7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类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1人: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1人: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③在本公司2023年5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第三方代缴,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协议)。
2.1.8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的人员、2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人员和1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
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扫描件(特种作业证书颁发机构为安全监督部门,如证书已到复审期,需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③在本公司2023年5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第三方代缴,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协议)。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1.9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内容须包括铁塔维修、铁塔改造、铁塔拆除)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
注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如提供订单或结算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
注3: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金额或结算单金额或发票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以订单或结算单金额为准;
注4:一份框架协议下的多份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以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1.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资格条件中第2.1.1、2.1.2、2.1.3、2.1.4、2.1.5、2.2、2.3、2.4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截图;
(16)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程姣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