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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部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式电动滚筒直驱系统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日期:2023-11-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部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式电动滚筒直驱系统采购【重新招标】招标人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部。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包。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式电动滚筒直驱系统2套(共含4台变频调速一体式永磁滚筒+2套水冷装置+2套盘式制动器+4台内置逆止器+2套可编程控制箱)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由投标人尽快自报。
2.4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矿区拓特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商。
3.2投标人须具有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式电动滚筒、逆止器、盘式制动器、可编程控制箱、滚筒包胶胶皮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提供滚筒包胶胶皮的阻燃抗静电报告。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9日23:00至2023年12月19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29日23:00至2023年12月1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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