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柳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悬空寺景区段)混凝土采购,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柳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悬空寺景区段)。
2.2 工程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
2.3 建设工期:两年。
2.4 标的材料: 混凝土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注册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两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3.5 经营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与标的物相关的物资供货业绩;
3.6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执行的质量检验标准,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的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测合格;
3.7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3.8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企业应拥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9 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 15 时00分(请登录)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柳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悬空寺景区段)混凝土采购,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柳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悬空寺景区段)。
2.2 工程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
2.3 建设工期:两年。
2.4 标的材料: 混凝土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使用部位 | 使用时间 | 送货地点 |
1 | 混凝土 | C15 | m³ | 203 | 柳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悬空寺景区段 | 2023年12月 | 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 |
2 | 混凝土 | C30W4F300 | m³ | 387 | |||
说明 | 1、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具体结算型号数量按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2、交货期:暂定从2023年12月25日起开始交货,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发货。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注册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两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3.5 经营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与标的物相关的物资供货业绩;
3.6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执行的质量检验标准,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的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测合格;
3.7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3.8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企业应拥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9 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 15 时00分(请登录)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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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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