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 |
1、项目名称:莱州市智慧生态示范港海产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掖县西街以北,海庙于家村以西,项目规划占地708亩,总建筑面积66.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水产冷冻冷藏仓库15万平方米3 栋、烟熏制品加工车间10万平方米2栋,休闲食品加工车间15万平方米2栋、预制菜加工车 间15万平方米2栋、研发中心1.2万平米1栋,办公楼及展示中心10万平方米2栋,以及相关 配套设施(配电室、门卫室、泵房等)。项目总投资495000万元。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 总工期2190日历日。 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颁布的现行标准及做法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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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莱州市智慧生态示范港海产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莱州市智慧生态示范港海产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2 施工资质,须同时满足: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可以为联合体成员相互组成,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各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各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2.4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须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2021年、2022,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成立,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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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3-12-15 17: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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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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