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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城区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26312023000BR9
项目名称:黎平县城区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31204004
预算金额(元):168.24元
最高限价(元):168.24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标项
标项名称:黎平县城区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数量:吨
预算金额(元):168.2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请登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23时59分至 2023年12月25日 0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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