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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公司车载式高空作业车服务项目框架招标项目公告
日期:2023-12-05 收藏项目
2.1 项目情况简介:
井下作业公司为保障生产正常运行,公司部分的连油、压裂、试油、钻修等施工井需要使用高空作业车进行辅助生产服务。下步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运商
2.2 标的物:车载式高空作业车服务项目。
2.3 框架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国内施工现场。
2.5概算金额:1599840元(不含税),合同税率为6%,附概算明细表。
序号
标的物
单位
数量
台班价
(元/不含税)
预计金额
(元/不含税)
1
高空作业车
台班
1616
990
1599840

三、资格要求
井下作业公司车载式高空作业车服务项目框架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被列入胜利石油工程公司承(分)包商管理“黑名单、灰名单”。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6.投标人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涵盖普通货物运输,提供复印件证明。
7.投标人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承诺书。承诺内容参考如下:我公司已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全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没有挪作他用。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7:00:00至2023年12月10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4.3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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