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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25 收藏项目
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ZCGZB2019-003),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ZCGZB2019-003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财产保险2019-2021年度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险(财产一切险项下)、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机器损坏险项下)、公众责任险。
项目具体的投保需求请见:保险方案。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2.3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园1号。
2.4保险期限:两年,分别是
第一年:2019年6月1日0时起至2020年5月31日24时止
第二年:2020年6月1日0时起至2021年5月31日24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市级或以上分支机构,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投标人自身及其总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同时提供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投标人的独家授权书)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资格声明函中声明或提供证明资料,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5)
3.3投标人无腐败、欺诈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资格声明函中声明或提供证明资料,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5)
3.4 投标人应持有由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提供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其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招标公告时间:2019 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8:30~17:3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购取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9 年4月 24 日至2019年 4 月 29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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