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积极响应河南省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充分利用上市平台,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质量和资本运作水平,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开展上市筹备工作。
1.2采购内容:根据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上市整体方案及具体路径、对公用事业公司内部管理体系进行梳理辅导,提供股权架构调整、股份制改造、内部管理体系的梳理和上市辅导服务。
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1.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1.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1.6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及保荐。
2.3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保荐代表人执业资格,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信息截图。
2.4信誉要求:
2.4.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
2.4.2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开标后由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其响应文件无效。
2.4.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对象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2月15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2.4.4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5其他要求
2.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询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5.2参加询比响应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正式人员,需提供在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售价: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时间:2023年12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1项目概况:积极响应河南省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充分利用上市平台,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质量和资本运作水平,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开展上市筹备工作。
1.2采购内容:根据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上市整体方案及具体路径、对公用事业公司内部管理体系进行梳理辅导,提供股权架构调整、股份制改造、内部管理体系的梳理和上市辅导服务。
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1.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1.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1.6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及保荐。
2.3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保荐代表人执业资格,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信息截图。
2.4信誉要求:
2.4.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
2.4.2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开标后由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其响应文件无效。
2.4.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对象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2月15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2.4.4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5其他要求
2.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询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5.2参加询比响应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正式人员,需提供在供应商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售价: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时间:2023年12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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