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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城乡一体化集中供水项目水源地水文地质勘察、水资源论证及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安县城乡一体化集中供水项目水源地水文地质勘察、水资源论证及报告编制已由怀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怀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怀安县城乡一体化集中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号:怀行审投资审字〔2023〕94号、怀行审招核〔202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安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怀安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怀安县城乡一体化集中供水项目水源地水文地质勘察、水资源论证及报告编制2.1.2建设地点:怀安县内西到关帝庙村,北到新坝房村,南到三道台村,东到第六屯乡,区间内的所有村庄。2.1.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地工程:新建机井8眼,新建巡视房1座,配电间1座。水厂扩建工程:新建2000.00m2清水池2座,二泵房、配电间各1座。管线工程:新建DN600双线输水管线11.00km,管道总长22.00km;县城配水管线23690.00m,管径DN600-DN200;连村配水管50216.00m,管径DN400-DN100;村内管线14000.00m,管径De50-De110。信息化工程:智慧水务建设、更换智能水表20078块。电源引接工程:10kv输电线路16.00km,其中水源地工程线路6.00km,水厂扩建工程线路6.00km,县城配水管线工程线路4.00km。项目建设完工后每日可实现3万m3供水规模。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2.1.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编制完成的水文地质勘察报告通过相关专家评审;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省水利厅审批。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水源地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2023年11月1日以后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监督电话:0313-7520888;投诉受理部门:怀安县水务局规划计划股受理异议联系人:路建斌13630888444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3 09:00至2023-12-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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