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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滨河路14号业务用房项目招租公告
日期:2023-12-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保招
2.项目名称: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滨河路14号业务用房招租项目
3.招租方式:竞争性谈判
4.租金最低限价:279165.60元/年
5.项目需求: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所属的位于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滨河小区14号业务用房招租基本情况如下:
(1)位置: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滨河小区14号
(2)面积:实际建筑面积2056平方米,框架结构,共四层,可出租面积为1910平方米(局部四层),土地面积994.50平方米。此地段基本没有噪音和空气污染,区域内地势平坦,绿化与周边环境较优,交通便捷,环境较优,通水、电、线、有线电视、太阳能。可乘多路公交车到达附近,距腾冲市人民医院、腾冲仁德医院、腾冲光大医院、天成双语幼儿园、腾冲市第一幼儿、云南省腾冲第一中学、商业街等较近
(3)本项目设有最低限价:月租金12.18元/平方米,年租金279165.60元/年。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任何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6.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五年。合同招租完成后,一次性签订五年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止,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2)合同终止:承租人(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招租人(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或中途无故单方终止合同、或不能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履约,招租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服务商法律责任,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8.其他要求
(1)相关水电费、税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缴纳。
(2)承租要求: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保山分局所属的位于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滨河路14号业务用房现经营方式为酒店,承租方若更改经营方式,不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影响市容市貌的,需要特别许可而未获得许可的行业。需对承租房屋进行水电改造的,水电改造需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意向竞租人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其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
(4)商铺经营存在市场风险,各竞租人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自行承担任何风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并具备承租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二)竞租人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无经营不良信誉记录(包括拖欠房租、擅自改变房屋经营项目等有违合同的行为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竞租人自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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