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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新城华苑04-03地块(人才房)(不含桩基)项目经理部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5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04号地块的04-03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设计使用年限50年,设计建筑防水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本项目将建设4栋住宅(包含二层地下车库),建筑高度为97.84m和94.94m,地上层数为33层和32层,标准层高为2.9m。项目总用地面积18662㎡,总建筑面积87662.9㎡,地上建筑面积66583.17㎡,地下建筑面积21079.73㎡;基础类型为桩承台基础,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
2.2招标内容: 施工用塔吊如下: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型号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计划租赁数量 计划租赁时间 备注
1 塔吊 7020 要求设备出厂时间在3年内 台/月 4台 10个月 包干,2位塔司,4位信号工轮班倒

 2.3特别说明:
(1)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招标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数量和租赁时间为准。
(3)设备需满足深圳市环保要求,已发取得环保检测报告及环保号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具有履行申请设备租赁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7)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8)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必须具备在深圳市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设备备案、安拆审批、设备检验、使用登记证等相关文件的能力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12)设备备案证所有权必须在投标单位名下
3.2塔吊出租方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合法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简介: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供应。
5、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
6、具有相关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设备组织生产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2 月15日16:00时至2023年12月21日 16:00  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05日14:00时前,2024年01月05日14:00时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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