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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湘潭市双马填埋场浓缩液处理厂尾渣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双马填埋场浓缩液处理厂尾渣处置服务项目
2、(请登录)
3、项目预算:350元/吨(含6%增值税,含运费,卸车、处置费用),数量按实以过磅单为准进行结算,超过此项目预算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4、服务期限:浓缩液项目竣工结算至资产移交期间的试运营期(暂定一年)。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及公司基本户证明材料;
(8)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0)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1、请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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