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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榆树泉煤矿、众泰煤焦化、众和机电“日化用品”代储代销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1 收藏项目
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榆树泉煤矿、众泰煤焦化、众和机电“日化用品”代储代销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拜城县众和机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榆树泉煤矿、众泰煤焦化、众和机电“日化用品”代储代销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请登录)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范围: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榆树泉煤矿、众泰煤焦化、众和机电“日化用品”代储代销采购项目,设备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后附)。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送货通知单15天内到货,运费由供货方承担。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最终按含税单价进行结算,出卖人提供矿方开具的验收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滚动付款,12个月内付清货款,付款方式为承兑或电汇。(注:付款方式不得负偏离)
7、保质期:保质期一年。
8、供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优质商品,严禁供应伪劣假冒产品。凡是经我方溯源、验收或使用发现供应不合格日化产品,则将供应的所有货物货款全部给予沉淀,不予付款。同时纳入黑名单,不允许参与本公司任何标段的投标工作。
9、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时需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货物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列出的检验检测规范;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性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规定,提供投标货物必备的强制性认证证件(例如:煤安证、防爆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具备提供货物的能力,供货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生产资质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物料清单中各项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具备生产资质的代理商需提供自身营业执照、物料清单中生产厂家的各项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2日11时00分-2024年01月01日19时00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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