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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滁州市管线工程(2019年)施工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19-05-21 收藏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滁州市管线工程(2019年)施工项目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滁州市管线工程(2019年)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YT09201900434ZB。
2.2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滁州市管线工程施工(含建设和维护工程)。
2.3  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2.4  项目性质:施工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贰(2)年。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
2.6.1建设工程范围:(1)线路工程:本地网中继光缆工程(不含市-县、县-县二干光缆工程)、ODN及FTTH等接入网光缆工程、无线网配套光缆工程、铜缆工程等;(2)管道工程:道路、小区、园区等管道工程(不含第三方建设运营商购买的管道工程)。
2.6.2维护工程范围:本地网管道、杆路、线路维修、扩建、改建、迁移、拆除工程,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割接、测试、升级、改造等。
2.7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8690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2.8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2.9  标段划分情况:集中资格预审时不分标段审查,后续集中招标划分2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资质:
3.2.1  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叁  级及以上资质;
3.3  申请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揽过同类工程施工项目(包括:城乡中继光缆(不含市-县、县-县二干光缆工程)、ODN及FTTH等接入网光缆、基站配套光缆、铜缆工程等线路工程;道路、园区、小区等管道工程(不含第三方建设运营商购买的管道等);本地网管道、杆路、线路维修、扩建、改建、迁移、拆除工程,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割接、测试、升级、改造等,累计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税,人民币)及以上的同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以上金额指工程施工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如提供订单或结算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如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并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
3.4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人员要求:
3.4.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3.4.2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1人。
3.4.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1人;
3.5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信誉要求:  /  。
3.6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集中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集中资格预审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  投标廉洁及回避关联交易承诺;
    3.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 12 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8  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小于等于12名且大于等于8名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并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1.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5 月 2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5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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