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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支护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支护材料检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支护材料检测公开招标。针对2024年度石拉乌素煤矿井下巷道在用所有支护材料每季度进行一次性能检测,确保现场使用支护材料符合各项质量标准要求,支护材料种类规格包含但不限于:(1)金属锚索套(盘、螺母)8种规格;(2)金属锚杆套(盘、螺母)6种规格;(3)金属网4种规格;(4)T(W)型钢带 4种规格;(5)树脂锚固剂2种规格;(6)混凝土试块2种规格。(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石拉乌素煤矿。
服务期限:每季度第2个月完成支护材料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相关或者类似的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服务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近五年内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
3.5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7日起至2024年01月0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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