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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及灰渣应急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青岛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及灰渣应急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青岛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及灰渣应急运输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
2.4 服 务 期:  1年。
2.5 招标范围: 为应对粉煤灰渣销售淡季、疫情、节假日、政府重大活动临时封路、极端天气造成灰、渣外运困难或采购商合同不能有效履行或竞价方式无采购商响应等特殊情况下,威胁机组安全运行时,需将粉煤灰、炉渣紧急运输至投标人灰场进行处置、利用。粉煤灰数量约30000吨,炉渣约2000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粉煤灰或灰渣的运输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等满足招标业绩要求的页面),否则作无效处理。
(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03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山东分公司青岛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及灰渣应急运输项目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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