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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金电信科应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所需信创组件(分析型数据库)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金电信科应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所需信创组件(分析型数据库)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中标人将与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和金电信息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方协议。
2.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入围4家供应商签订协议,采购可在信创操作系统上稳定运行的具备自主可控能力的分析型数据库,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安装、调测与验收等工作。

2.2项目实施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商业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生产测试机房);

2.4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备注

1

分析型数据库


1

7.5万元

按实际采购情况据实结算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再进行转包或分包;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的行为。
(2)投标人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每日9时至16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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