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道路交通护栏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4584000元。
最高限价:4584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供的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服务”。各供应商应按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根据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投标截止:2024-01-26 09:00 分止
项目名称: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道路交通护栏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4584000元。
最高限价:4584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建筑建材 | 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道路交通护栏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吨 | 4584000 | 4584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供的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服务”。各供应商应按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根据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投标截止:2024-01-26 09:00 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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