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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长治供电公司2024年第1次服务框架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9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长治供电公司2024年第1次服务框架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5D51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应答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分标编号和分标名称具体如下表: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05D511-9003001-K001
综合运维零星服务框架
1-2

采购范围见“附件1: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长治供电公司2024年第1次服务框架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最终以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通用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本(批)采购项目的能力。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4)应答人须在商务应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包括“行政处罚”、“失信惩戒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截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10日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NG图片电子版(下载信用报告))。(其他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登记的合伙组织、事业单位法人不适用)。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5)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须在商务应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10日内。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6)应答人不得有围串应答行为,应答人需自行响应应答,不同应答人不可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应答文件或办理应答事宜;对应答人串通应答行为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后,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对相应供应商进行不良行为处理。
(7)参与应答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
(8)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9)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10)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11)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1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d)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e)为本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f)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参加同一包应答的;
(g)被责令停业的;
(h)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i)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合同履约的;
(j)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k)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l)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m)联合体应答:□接受;■不接受。
(n)代理商应答:□接受;■不接受。
3.1.2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3.1.3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3.1.4安全质量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1.5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注:企业成立时间超过三个会计年度的,未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或提供的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足三年且全部亏损的,视为连续三年亏损。
3.1.6信誉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4)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因供应商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3.2资格审查要求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谈判阶段对谈判应答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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