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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2标段警戒船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参与项目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2标段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警戒船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2标段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西起大芦线二期终点清运河,东至长江口南槽南支航道。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整治工程(导航堤、护坦堤、导流堤),疏浚工程及配套工程(闸内候泊区和渔业船锚泊区、电气工程及给水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导航堤9649m(其中导航堤北堤5209m、导航堤南堤4440m)、新建护坦堤6271.2m(其中护坦堤北堤3984.6m、护坦堤南堤2286.6m)、新建北导流堤1500m、航道疏浚土方净断面量258.49万m³、新建渔业船锚泊区274m、新建闸内候泊区1559.53m及附属工程。
2.2包件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警戒船租赁,主要工作内容为辅助施工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招标项目相应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操作人员需具备国家部门规定的各种有效证照,包括但不限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等及其他相关认证证书。
(4)其他要求: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目前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在列的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1月09日16时00分至2024年01月15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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