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已由留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留发改发【2022】1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留坝县紫柏云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留坝县留侯镇、玉皇庙镇、火烧店镇;
2.2工程规模:新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处,改造提升停车场3处,购置集成房屋、房车及露营帐篷等,配套建设功能用房、木栈道、休息平台,实施园区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标识牌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纪要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总投资额:53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约1500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标段编号: E6107293541oruq6swut001 ;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标段编号: E6107293541oruq6swut002;标段类型:监理;
2.6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位于留坝县留侯镇、玉皇庙镇、火烧店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处,改造提升停车场3处,购置集成房屋、房车及露营帐篷等,配套建设功能用房、木栈道、休息平台,实施园区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标识牌等工程。
标段名称: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位于留坝县留侯镇、玉皇庙镇、火烧店镇,建设内容为:对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进行监理。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纪要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与【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 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施工标段的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查询。
3.5申请人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4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5.6施工标段的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01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15日00时00分下载资审文件。
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已由留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留发改发【2022】1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留坝县紫柏云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留坝县留侯镇、玉皇庙镇、火烧店镇;
2.2工程规模:新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处,改造提升停车场3处,购置集成房屋、房车及露营帐篷等,配套建设功能用房、木栈道、休息平台,实施园区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标识牌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纪要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总投资额:53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约1500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标段编号: E6107293541oruq6swut001 ;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标段编号: E6107293541oruq6swut002;标段类型:监理;
2.6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位于留坝县留侯镇、玉皇庙镇、火烧店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处,改造提升停车场3处,购置集成房屋、房车及露营帐篷等,配套建设功能用房、木栈道、休息平台,实施园区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标识牌等工程。
标段名称: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位于留坝县留侯镇、玉皇庙镇、火烧店镇,建设内容为:对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进行监理。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纪要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与【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留坝县高江路乡村振兴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 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施工标段的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查询。
3.5申请人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4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5.6施工标段的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01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15日00时00分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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