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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综合保税区仓库厂房消防系统工程维修改造2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0 收藏项目
   2.6 建设规模:合肥综合保税区仓库厂房项目位于合肥市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与大禹路交口,项目包含4栋标准化厂房和8栋仓库,其中仓库包括普通仓库、冷库和半地下恒温库等类型,总建筑面积约76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涉及园区的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漏电火灾监控系统等报警系统以及防排烟、消防疏散、消防电梯联动、联动启泵、非消防电源切换、消防广播系统的切换等系统联动。
     2.7 合同估算价:225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漏电火灾监控系统等报警系统以及防排烟、消防疏散、消防电梯联动、联动启泵、非消防电源切换、消防广播系统的切换等联动系统、室外报警系统干线更新维修以及消控室装修、泵房维修维护、整个园区消防系统检测、调试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1日00:00至2024年02月01日1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10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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