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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华能煤码头6号泊位工程采制样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1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华能煤码头6号泊位工程采制样设备与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
2.2 规    模: 新建1个10万吨级专业化煤炭泊位1个,水工结构为15万吨级,新增岸线长度300m。新设2台桥式抓斗卸船机和1台连续式装船机,码头后方新建堆场19万㎡,设2条堆取料线,每条堆取料线各预留1线1机。年吞吐量550万吨。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华能煤码头6号泊位工程采制样设备与安装
2.4 交货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
2.5 交 货 期:  自开工后两年
2.6 招标范围: 采制样设备与安装,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完成2套及以上同类产品业绩,同类产品业绩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用于国内煤炭输送皮带的采制样系统设计和供货业绩(带宽大于等于1800mm,能力大于等于5000吨/小时)。(注:采制样系统所对应的皮带机参数为带宽≥1800mm,能力≥5000吨/小时,每套采制样设备对应一条皮带机,采用皮带中部采样)。同类产品业绩材料需提供:A:业绩合同;B: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2)投标人以往完成的以总承包方式所承揽的项目中由其他分包商所完成的设计或制造业绩,招标人将不予认可,不能作为本次投标的业绩。
(3)采样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资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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