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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交通运输局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新郑境电力涉及、燃气迁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新郑境涉及电力、燃气迁改工程。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已经豫发改基础(2022)641号文件批准建设,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现需对影响郑许高速建设的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线路和输气管道进行迁改(需要保护的由郑许高速项目公司负责保护),个别地埋线路采取预留备用管道等措施,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郑许高速项目列入概算中涉及电力和输气管线迁改费用约13997.03万元。招标人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新郑境涉及电力、燃气迁改工程
2.2招标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4-2
2.3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2.4建设地点:新郑境内。
2.5项目概况: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新郑境建设工程(以下称郑许高速),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标准,路基宽33.5米,路线全长64.323公里,概算约137.5亿元,其中新郑境长38.311公里,投资约92亿元,设互通式立交7处,其中枢纽型互通2处,服务型互通5处。
目前,郑许高速项目已开工建设,需对影响郑许高速建设的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线路和输气管道进行迁改(需要保护的由郑许高速项目公司负责保护),个别地埋线路采取预留备用管道等措施,郑许高速项目列入概算中涉及电力和输气管线迁改费用约13997.03万元。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EPC施工总承包(包括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二标段:本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新郑境涉及电力、燃气迁改工程EPC总承包
二标段: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新郑境涉及电力、燃气迁改工程监理
2.8质量要求:
一标段: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2.9工期:
一标段:18个月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12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质:
3.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以来在本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提供全部月份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的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6其他要求: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二标段: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以来在本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提供全部月份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结果截图的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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