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电控系统及特色工艺控制工程招标公告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电控系统及特色工艺控制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2.2项目规模:/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含税)约为15511.54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出资比例:100%;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1)对现有复烤一车间两条12000千克/小时打叶复烤生产线进行布局调整和局部改造,新配置两条6000千克/小时打叶复烤生产线。现有复烤二车间的两条12000千克/小时打叶复烤生产线部分设备利旧。(2)配套完善变配电、照明、除尘等公用动力系统,配套完善消防、环保、劳动安全等设施。
主要包括电气设备保护性拆除、生产线电气控制系统、除尘电控系统、集中监控系统、智控服务平台、均质化管控、生产视频系统、电缆及桥架、生产控制网络系统、信息化基础实施及综合布线、工艺检测设备、计量装框设备、智能照明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等。实施范围及内容详见附件1《生产线设备清单》、附件13《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附件14《选叶工房电气施工图》、附件15《联合工房电气施工图》、附件16《弱电室外工程施工图》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8工期:
(1)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联合工房)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联合工房内全部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施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达到试运行条件;
(2)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选叶工房)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70个日历天内完成选叶工房内全部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施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达到试运行条件。
注:①投标人可在上述工期要求的范围内自行投报本项目工期,并在保证在工期范围内完成对应工作内容。
②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确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导致中标人无法施工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③因项目前期建设工期的不确定性,以上时间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不保证合同签订后立即发出开工通知,各阶段工作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发出开工通知记载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及成本,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④上述工期不包含试运行期。
⑤本项目提前工期不奖。
2.9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4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整交付招标人之日起计算。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其他资格要求:
3.1.5.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实施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线电控系统、中控系统、集控系统的安装或集成项目或合同内容包含“生产线电控系统、中控系统、集控系统的安装或集成项目”且该部分内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完整的合同文本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无法直接体现前述金额的,投标人应提供金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1.5.2人员要求:
(1)本项目拟派团队成员须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名,上述3名人员须由投标人单位人员专人担任,该3名人员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并提供开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局鲜章的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的有效打印件为准。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时间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管理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实施经验【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线电控系统、中控系统、集控系统的安装或集成项目或合同内容包含“生产线电控系统、中控系统、集控系统的安装或集成项目”且该部分内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业绩证明材料指:完整的合同文本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无法直接体现前述金额的,投标人应提供金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1.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4日下午17:00前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逾期获取的,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68809287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