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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放射性检测器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23 收藏项目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在线放射性检测器
1.2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在线放射性检测器,该设备主要用于定量检测药物代谢物各组份中的放射性活度。
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供货范围及相关要求
2.1供货范围:
2.2.1 本项目采购在线放射性检测器1台,包含同品牌耗材,如检测室、闪烁液等,供应商应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培训等。
2.2.2供应商应提供和主流高分辨质谱的连接方案(包括连接方式、信号传输、分配比例等),数据备份方案。
具体货物明细与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到货后2周内完成调试。
2.3 交货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三强路1号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须获得制造商的合法授权,提供授权书。
(3)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为提高我院非招标采购效率及成功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我方将暂停6个月内供应商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取消供应商资格。
(1)通过审核报名但不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累计超过3次的。
(2)多次、重复报名,恶意扰乱询价秩序的。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01月23日—2024年01月26日17:00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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