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所需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所需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所需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所需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投标人属于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分支机构投标授权书;;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属于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分支机构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应商单位注册不满一年的提供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近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近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所需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广播系统工程 |
陈仓区乡镇应急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0000.00 |
5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所需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所需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投标人属于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分支机构投标授权书;;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属于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分支机构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应商单位注册不满一年的提供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近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近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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