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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露天矿二期地面生产系统130破碎站移动箱式变电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16 收藏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矿二期地面生产系统130破碎站移动箱式变电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受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矿的委托,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矿二期地面生产系统130破碎站移动箱式变电站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矿二期地面生产系统130破碎站移动箱式变电站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矿。
3.招标范围:施工方施工内容包含平整场地、彩板房设计及安装、箱变及配电柜底座支架焊接及安装、箱变接出线级制作、窗户安装、箱变及周围地面硬化、低压开关柜安装、箱变现场开孔、铜排安装、多余洞口封堵、接线、通电调试、验收等全过程。  
4.工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下发后90天
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安全环境要求:本项目涉及登高、吊装、焊接、低压电工等作业,作业人员需要上岗证上岗,并做好安全措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安装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和钢结构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专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资格: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三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本工程配置;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
(4)非疆内企业的投标方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进疆备案证书>
(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8年3年内具有同类型的销售业绩(需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 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7.如投标人中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8.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9.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1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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