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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6年度焦池行吊作业、焦炭倒运、装车及汽车补焦服务项目工程其他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3 收藏项目
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6年度焦池行吊作业、焦炭倒运、装车及汽车补焦服务项目工程其他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6年度焦池行吊作业、焦炭倒运、装车及汽车补焦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党委会议题及议定事项确认(告知)单》(党委会审定议题确认单〔2023〕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6年度焦池行吊作业、焦炭倒运、装车及汽车补焦服务项目工程其他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化学工业园区塔河炼化公司生产厂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003.58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派出人员组建运行班组,按照招标人指令及要求完成焦化装置行吊操作,焦炭场平、装车(提供车辆:双桥自卸车4辆、铲车2辆)、倒运,场地清理等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无资质及以上
 以此为准:
(1)持有营业执照;
(2)持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持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产品装卸运输服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②2021年以来有矿物质装卸运输服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③2021年以来有工程材料装卸运输服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 项目经理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持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产品装卸运输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②2021年以来有矿物质装卸运输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③2021年以来有工程材料装卸运输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2月3日 1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 17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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