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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1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监理 2.1.2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泰华街466号院内。2.1.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 2674.3 平方米,对院内办公楼及室外配套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办公楼地上 5 层,局部 2 层,总建筑面积 3875 平方米,修缮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不变,能够满足省贸促会办公及业务用房的需要。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办公楼房间功能布局进行调整,改造部分室内隔墙,局部进行结构加固,翻新外立面、屋面、内墙、地面、吊顶、门窗,不做外墙节能改造,对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系统进行改造,新增 1 部电梯,在院内西南角新增机械停车设施(可停车 45 辆),对室外配套管线、道路绿化、围墙、大门等进行修缮,同时从场外引入供热管道及一路 10kV 高压线路。建安工程费1774.55 万元。2.1.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高级职称,55岁以下,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而且应当常驻工地现场;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根据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最低配备人数为4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在内); 
  3.1.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9:00至2024-02-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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