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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镇人居环境改善安置房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开封镇人居环境改善安置房建设项目(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2021】223号、剑发改发【2023】1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1】223号、剑发改发【2023】1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道路 1344 米,新建桥梁1座,宽12 米、长 120延米;拆除重建桥梁1座,宽12 米、长 60延米。
2.3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39982万元、专项资金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2.6 标段划分: 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2月 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年 2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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