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请登录)
1.2项目名称:平坝镇2023年产业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51万元
1.5最高限价:150.946811万元
1.6采购需求:
一、平坝镇腊窝村委会半坡村小组产业道路提升改造。1.道路硬化:实施腊窝村委会半坡村至喜古乡五家寨村委会土库房产业道路硬化,长3000m,硬化路面宽3m,厚18cm,结合路段实际,因地制宜,增设错车道及排水涵洞。 2.改建产业道路:改建村后产业道路3000m,在原路面上铺设砂石路面,砂石厚10cm,含路面扩宽、压实砂石。 二、平坝辖区内解放大沟(平坝段)修复。 三、平地村委会机耕道路建设。硬化道路全长800米,宽3.5米,厚18公分。(具体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 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3%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4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能有在建(待建)工程。
(2)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证企相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若是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3.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若是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等,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发生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申请人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申请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3)失信信息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承诺书。
(4)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作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书等扫描件)及真实性承诺。
(5)供应商近3年(2021年-至今)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供应商提供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3.7其他要求:
拟派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劳务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应提供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若是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如在报名至开标结束过程中发现提供的相关证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3.8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全部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
1.1项目编号:(请登录)
1.2项目名称:平坝镇2023年产业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51万元
1.5最高限价:150.946811万元
1.6采购需求:
一、平坝镇腊窝村委会半坡村小组产业道路提升改造。1.道路硬化:实施腊窝村委会半坡村至喜古乡五家寨村委会土库房产业道路硬化,长3000m,硬化路面宽3m,厚18cm,结合路段实际,因地制宜,增设错车道及排水涵洞。 2.改建产业道路:改建村后产业道路3000m,在原路面上铺设砂石路面,砂石厚10cm,含路面扩宽、压实砂石。 二、平坝辖区内解放大沟(平坝段)修复。 三、平地村委会机耕道路建设。硬化道路全长800米,宽3.5米,厚18公分。(具体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 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3%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4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能有在建(待建)工程。
(2)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证企相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若是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3.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若是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等,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发生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申请人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申请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3)失信信息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承诺书。
(4)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作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书等扫描件)及真实性承诺。
(5)供应商近3年(2021年-至今)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供应商提供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3.7其他要求:
拟派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劳务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应提供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若是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如在报名至开标结束过程中发现提供的相关证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3.8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全部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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