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部(重庆)科学城谢家湾学校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渝高新改投[2023]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5.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建设包括土建、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绿建节能、装配式建筑、环境景观、装修、电梯、空调等与工程建设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采购等,不含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弱电智能化及智慧校园、产权单位实施的水电气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1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西部(重庆)科学城谢家湾学校主体施工全部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含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弱电智能化及智慧校园、产权单位实施的水电气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供应,本工程的钢筋材料(不含各种摊销和周转钢筋)由招标人确定统一采购平台集中采购、集中供应 。
弱电智能化工程的工作界面:(1) 从弱电中心机房到楼层房间的所有通道的桥架及预埋线管,由投标人随主体施工同步实施,相关设计图纸由智能化设计单位提供,并跟建筑设计单位相关专业合图,确保路由及各专业管线排布合理;
(2)室外检查井至设备点位的管线预埋由投标人实施,相关设计图纸由智能化设计单位提供,并跟景观设计交圈合图。
2.5 工期要求:5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在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自行确认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成员提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9 09:30
本招标项目西部(重庆)科学城谢家湾学校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渝高新改投[2023]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5.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建设包括土建、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绿建节能、装配式建筑、环境景观、装修、电梯、空调等与工程建设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采购等,不含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弱电智能化及智慧校园、产权单位实施的水电气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1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西部(重庆)科学城谢家湾学校主体施工全部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含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弱电智能化及智慧校园、产权单位实施的水电气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供应,本工程的钢筋材料(不含各种摊销和周转钢筋)由招标人确定统一采购平台集中采购、集中供应 。
弱电智能化工程的工作界面:(1) 从弱电中心机房到楼层房间的所有通道的桥架及预埋线管,由投标人随主体施工同步实施,相关设计图纸由智能化设计单位提供,并跟建筑设计单位相关专业合图,确保路由及各专业管线排布合理;
(2)室外检查井至设备点位的管线预埋由投标人实施,相关设计图纸由智能化设计单位提供,并跟景观设计交圈合图。
2.5 工期要求:5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在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自行确认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成员提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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