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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村(南)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二居住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104-440112-04-01-133939
投资项目名称 旺村(南)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二居住 ZSCKD-B1-4
招标项目名称 旺村(南)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二居住 ZSCKD-B1-4监理
标段(包)名称 旺村(南)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二居住 ZSCKD-B1-4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旺村(南)改造项目(中新广州知识城)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50622㎡(包含居住用地面积为41966㎡,道路和绿地为8656㎡),总建筑面积暂定为212891.43㎡(不含道路和绿地),地下室总建筑面积暂定为62800㎡,建设内容包括高层住宅、道路、绿地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
招标内容 监理范围:包括旺村(南)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地块二居住 ZSCKD-B1-4及道路、绿地等的所有工程。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预制构件厂驻场监造、铝合金模板等关键材料驻场监造及预拼装验收)、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结算审核(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竣工图审核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由本项目发包方发包的第三方专业分包工程等。具体按合约条款约定。
工期(交货期) 861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37.604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1年1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注:1、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3.2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3.6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1年1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2月8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8日 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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