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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南区便民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路南区便民停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唐山市路南区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审字[2024]2号(项目代码:2311-130202-89-05-1038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路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路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唐山市路南安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山市路南区便民停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唐山市路南区境内,南新道(友谊路—建设路)两侧、新华道(光明路—友谊路)南侧以及友谊路(新华路—南新道路)两侧;3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和建设单位要求,完成以下设计和施工内容:本项目在唐山市路南区南新道(友谊路-建设路)两侧、新华道(光明路-友谊路)南侧以及友谊路(新华路-南新道路)两侧建设公共景观绿地、公共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等,规划停车位 358个,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人行休闲便道铺装、休憩空间及配套设施、运动娱乐空间及配套设施、沿线电箱遮挡、沿线围墙改造等。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4资金来源:财政筹措; 5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6.计划工期:工期52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天,施工工期47天;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计划施工竣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7标段划分:/
2.2招标范围:(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保证施工图纸通过图纸审查,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同时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含施工的材料、设备等)、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内容满足施工图的全部内容和建设单位要求并保证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记录;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80% 。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1.2业绩要求:①投标人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和设计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②项目经理业绩(至少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信息,可提供变更材料或竣工验收或业主证明等资料佐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施工项目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拟建项目类似业绩指:完成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项目经理除上述资格要求外,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施工项目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确要更换的,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施工负责人除上述资格要求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9:30至2024-02-20 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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