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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气化、储装运界区生产废料清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收藏项目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气化、储装运界区生产废料清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气化、储装运界区生产废料清理服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现对气化、储装运界区生产废料清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林能化公司。
2.2项目概况: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甲醇装置和50万吨/年DMMn项目甲醇装置气化、储装运界区生产废料清理服务。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气化、储装运界区生产废料清理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气化一期、二期装置废料清理,储装运车间煤泥沉淀池清理,热电车间沉淀池淤泥清理,气化车间大颗粒、煤泥处置等。
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运输、检验、考核、环保等所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期1年。
2.5结算方式:
1)合同期内生产废料清理工作不分时段、工作量大小等,按年包干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不再额外支付费用。每季度扣除考核后支付给投标方(包含合同期内所有发生的工作量)。
2)资金支付时,投标方必须提供清理类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
3)由气化车间、储装运车间、热电车间对清理作业进行考核;每次结算时须出具气化、储装运、热电车间的清理工作结算证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范围具有物业服务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监管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设备设施,能够提供24小时服务并每班至少配备1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4)投标人之间须无关联关系,无重大债权问题和失信问题。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8日起至2024年02月20日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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