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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2023年小型应急基站通信车卫星系统升级改造及传输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2-19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2023年小型应急基站通信车卫星系统升级改造及传输设备采购项目 ,内容为采购KA卫星天线、供电系统及相应安装服务各两套,具体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配置要求
1
车载静中通Ka高通量卫星天线

2
28万元/套
包括卫星天线、Ka调制解调器、收发信机、WiFi模块、自动对星天线控制器及辅料。
包含:1、现有车载静中通Ku卫星通信系统(包括卫星天线、调制解调器、信标接收机、天线控制器、40W功放、LNB)的拆除;车顶平台改造和加固、新增设备系统集成、设备线路布设和改造、供电能力适配等工作。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车载静中通Ka高通量卫星天线
/

天津市
中选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卫星通信车的升级改造并交付,将合同设备运输至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实际开通测试,具备交货验收技术条件

(请登录)
1.3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56.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中选数量: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6签约方式:本项目根据中选结果按照固定金额签订单项合同。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56.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4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单项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卫星通信车升级改造或卫星通信车改造或通信车静中通卫星系统设备采购等实施经验。
注: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该合同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2)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3)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并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盖章(指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专用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5参选人须提供Ka频段卫星运营商对该项目参选服务产品的入网授权文件。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如为代理商参选,参选人须提供原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参选人同时参与,将否决其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2月19日14:00至2024年2月21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6日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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