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工程车及辅助机动设备机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天津分公司生产需要,完成大港油区项目部在用机动设备机修保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46.9万元(含13%增值税)。项目共设置1个标段,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选择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签订机修框架合同,招标价格有效期1年,按实际机修发生量结算,本项目已纳入天津分公司成本预算;
2.2招标范围:2024年工程车及辅助机动设备机修;
2.3服务期限:2025年3月31日;
2.4服务地点:(请登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6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表(详见公告附件)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加*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要求)
1、*通用技术要求
(1)维修方对送修设备应进行必要的维修前检测,听取送修人故障描述,及时发现故障缺陷,并根据诊断结果制定相应维修计划。
(2)维修工序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维修操作流程进行,执行必要的工序验收程序和质量检验标准,杜绝偷工减料。维修中提供必要技术人员支持,对双方约定的维修时间应保证完成。
(3)保证使用的维修配件是达到原设备生产厂家装配质量要求且在有效保质期内的全新产品,不得使用残次品、不合格品、二手配件或过期产品。满足送修设备维修配件质量管理要求,记录保管有关凭证资料。更换的配件产品须包装完好,具有可追溯查询的统一编码,更换完毕后的配件交送修方处理。
(4)对车辆维修中新发现的故障导致的非易损配件更换、总成件更换和应采取的必要检测措施必须事先与送修人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5)维修后提供维修结算单,并由送修人签字确认。结算凭证内应分项列明该设备维修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对维修费用实行优惠结算的,应当列明优惠的项目和幅度。
(6)设备出厂前,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完好状态。
(7)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维修方无偿进行维修。
(8)维修方能够提供现执行修理标准、维修操作手册、质量检测标准等有效版本。
(9)对招标项目提出具体维修服务方案。
*单台维修完毕应提供详细材料、工时费用清单,并出具出厂检验合格证。维修验收应有天津分公司指定验收员签字方可出厂。经验收质量不达标者,验收员有权要求厂家继续维修。验收单格式应符合中油测井天津分公司要求。单据上标明维修厂家、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完成日期、主要维修内容、验收人员。
维修厂家应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2、完工验收:
*(1)修理质量达到规定标准、消除设备缺陷、恢复原有性能。
*(2)维修返厂时需提交:维修结算单(含材料消耗明细)、出厂验收单(合格证)。
(3)设备维修返回保持整洁,无油污、泄露、洒落等,进入招标人厂区设备按规定路线、车速行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有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清晰的发票复印件(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不一致”、“作废”、“红冲”、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服务商资格没有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记入中石油失信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3)能够接受招标人HSE承包商检查。(提供书面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工程车及辅助机动设备机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天津分公司生产需要,完成大港油区项目部在用机动设备机修保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46.9万元(含13%增值税)。项目共设置1个标段,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选择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签订机修框架合同,招标价格有效期1年,按实际机修发生量结算,本项目已纳入天津分公司成本预算;
2.2招标范围:2024年工程车及辅助机动设备机修;
2.3服务期限:2025年3月31日;
2.4服务地点:(请登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6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表(详见公告附件)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加*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要求)
1、*通用技术要求
(1)维修方对送修设备应进行必要的维修前检测,听取送修人故障描述,及时发现故障缺陷,并根据诊断结果制定相应维修计划。
(2)维修工序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维修操作流程进行,执行必要的工序验收程序和质量检验标准,杜绝偷工减料。维修中提供必要技术人员支持,对双方约定的维修时间应保证完成。
(3)保证使用的维修配件是达到原设备生产厂家装配质量要求且在有效保质期内的全新产品,不得使用残次品、不合格品、二手配件或过期产品。满足送修设备维修配件质量管理要求,记录保管有关凭证资料。更换的配件产品须包装完好,具有可追溯查询的统一编码,更换完毕后的配件交送修方处理。
(4)对车辆维修中新发现的故障导致的非易损配件更换、总成件更换和应采取的必要检测措施必须事先与送修人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5)维修后提供维修结算单,并由送修人签字确认。结算凭证内应分项列明该设备维修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对维修费用实行优惠结算的,应当列明优惠的项目和幅度。
(6)设备出厂前,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完好状态。
(7)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维修方无偿进行维修。
(8)维修方能够提供现执行修理标准、维修操作手册、质量检测标准等有效版本。
(9)对招标项目提出具体维修服务方案。
*单台维修完毕应提供详细材料、工时费用清单,并出具出厂检验合格证。维修验收应有天津分公司指定验收员签字方可出厂。经验收质量不达标者,验收员有权要求厂家继续维修。验收单格式应符合中油测井天津分公司要求。单据上标明维修厂家、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完成日期、主要维修内容、验收人员。
维修厂家应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2、完工验收:
*(1)修理质量达到规定标准、消除设备缺陷、恢复原有性能。
*(2)维修返厂时需提交:维修结算单(含材料消耗明细)、出厂验收单(合格证)。
(3)设备维修返回保持整洁,无油污、泄露、洒落等,进入招标人厂区设备按规定路线、车速行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有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清晰的发票复印件(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不一致”、“作废”、“红冲”、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服务商资格没有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记入中石油失信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3)能够接受招标人HSE承包商检查。(提供书面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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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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