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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发路-华扬西路段)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8 收藏项目
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发路-华扬西路段)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发路-华扬西路段)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3)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起于南部快速通道润阳互通,止于华扬西路南侧
2.2 工程规模: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发路-华扬西路段),项目北起开发路,顺接润阳互通,以连续高架上跨G328、G40、华扬西路, 终于宏溪路,全长约2.9km。主线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80公里/小时;辅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50公里/小时。标准路幅宽度40-64.5m。
2.3 招标范围: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发路-华扬西路段)施工段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材料检测及相关检测服务。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4 检测周期: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施工工期。
2.5 合同估算价: 约240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本项目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国家及省市等现行的检测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建设厅或住建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定证书、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备市政工程备案类证书)。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并经投标人任命。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2023年 10月至2023年 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3 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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