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德化县陶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德建招字[2024]002号 的城建·东方雅居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1C1100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化县陶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城建·东方雅居(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后所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拟建城建·东方雅居,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6810.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1.0<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70米,计容建筑面积≤106751.49平方米,室外地面铺装透水率≥3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土建工程建设以及供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等附属工程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8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人民币50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勘察(含初
测、定测、初勘、详勘等)、工程(地形)测量、工程设计(包括总平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含初步设计及概算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和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绿色建筑、三维建筑信息模型(BIM)及今后可能涉及到的各相关专项设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规划验收备案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2.6.2.内容:(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
工程勘察(含初测、定测、初勘、详勘等)、工程(地形)测量、边坡(永久性
与临时性)基坑支护、挡墙设计及北侧排洪沟设计处理所需地勘材料。包括根据建设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 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写工程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 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土工试验、审查、等勘察 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 围墙、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抗震设防、环境工程、智能化工程、绿色建筑(含土壤氡检测)、装配式建筑、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综合管线、标识、强弱电工程、变配电房、开闭所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图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内外装饰、各楼层公共部分精装修设计、门窗、幕墙等深化设计、水暖电抗震支架等;③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总体工程(含室外绿化、运动场、交通标志标线、充电桩(快充、慢充)、围墙、大门、路灯、夜景灯光、室外供水供电、通讯、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等)等专业工程。④地下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消防水池、设备用房、充电桩(快充、慢充)等;⑤与勘察单位、施工单位、配合第三方审图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配合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的设计内容为准。
注:中标人若无承担本项目某专业工程的相应资质,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作,并应以书面形式报请招标人批准。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
注:①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②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 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同一合同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6日(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德化县陶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德建招字[2024]002号 的城建·东方雅居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1C1100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化县陶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城建·东方雅居(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后所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拟建城建·东方雅居,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6810.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1.0<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70米,计容建筑面积≤106751.49平方米,室外地面铺装透水率≥3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土建工程建设以及供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等附属工程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8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人民币50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勘察(含初
测、定测、初勘、详勘等)、工程(地形)测量、工程设计(包括总平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含初步设计及概算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和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绿色建筑、三维建筑信息模型(BIM)及今后可能涉及到的各相关专项设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规划验收备案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2.6.2.内容:(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
工程勘察(含初测、定测、初勘、详勘等)、工程(地形)测量、边坡(永久性
与临时性)基坑支护、挡墙设计及北侧排洪沟设计处理所需地勘材料。包括根据建设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 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写工程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 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土工试验、审查、等勘察 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 围墙、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抗震设防、环境工程、智能化工程、绿色建筑(含土壤氡检测)、装配式建筑、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综合管线、标识、强弱电工程、变配电房、开闭所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图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内外装饰、各楼层公共部分精装修设计、门窗、幕墙等深化设计、水暖电抗震支架等;③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总体工程(含室外绿化、运动场、交通标志标线、充电桩(快充、慢充)、围墙、大门、路灯、夜景灯光、室外供水供电、通讯、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等)等专业工程。④地下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消防水池、设备用房、充电桩(快充、慢充)等;⑤与勘察单位、施工单位、配合第三方审图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配合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的设计内容为准。
注:中标人若无承担本项目某专业工程的相应资质,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作,并应以书面形式报请招标人批准。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
注:①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②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 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同一合同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6日(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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