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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阳江青洲一和青洲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补偿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4 收藏项目
粤电阳江青洲一和青洲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补偿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粤电阳江青洲一和青洲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补偿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日期:2024年3月4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电阳江青洲一和青洲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补偿技术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能源青洲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能源青洲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青洲一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00 MW,风电场场址顶点坐标为:21°5′30.16″N、111°32′18.50″E; 21°2′50.64″N、111°32′18.50″E;21°4′59.52″N、111°39′52.20″E;21°7′30.72″N、111°39′52.20″E。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37 台 11 MW 风力发电机组,通过总长 46.51 km 的 66 kV 集电海缆连接至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 2 回总长 113.02 km 的 500 kV 海缆输至登陆点北侧陆上控制中心。风机及海上升压站基础采用导管架基础型式。项目申请用海面积 396.2382 hm²,其中风机和海上升压站用海面积分别为61.6050 hm²、2.400 hm²,集电和送出海缆用海面积分别 82.9374 hm²、 249.2958 hm²。项目施工期 26 个月,运行期 25 年,工程总投资 682616万元。
青洲二项目总装机容量为600 MW,外围风机包络海域面积 85.82 km²,风电场场址四至坐标:111°39′52.20″E、21°4′59.52″N;111°32′18.50″E、21°2′50.64″N;111°32′18.50″E、20°58′35.00″N;111°39′52.20″E、21°0′56.88″N。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55 台 11MW 风力发电机组,通过总长 94.92 km的 66kV 集电海缆连接至海上升压站。风机基础采用导管架基础型式。项目用海面积 315.0923 hm²,其中风机用海面积91.5750 hm²,集电海缆用海面积 174.4561 hm²。项目施工期 34个月,运行期 25 年,工程投资1014041万元。
(2)工期: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2424N2430073
粤电阳江青洲一和青洲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补偿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为:1.本底调查。开展放流海域近年生态环境本底数据的文献资料调查,以及现场调查。调查成果满足指导放流实施的要求,并出具本底调查报告。2. 跟踪监测。增殖放流后,在放流海域开展不少于2次的渔业资源跟踪调查,布设4~6条调查航线;出具跟踪监测报告。3. 放流技术指导与监理。对放流苗种繁育、野外驯养、检验检疫、包装、运输、计数、投放、公证、现场验收等增殖放流具体操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配合招标方协助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对苗种繁育、驯养、放流标志等关键环节进行研究,获得的数据达到发表2篇中文核心论文的水平。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原粤电集团)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的声明函,还应附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个相关项目业绩(增殖放流或水产养殖研究或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或海洋生物调查/监测或渔业调查/监测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与招标人直接签订的合同业绩(非分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签订日期。
4、招标文件发售: 2024年3月5日上午00:00至2024年3月11日17:00 时(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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