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南漳县中医医院心肺复苏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漳县中医医院心肺复苏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LXY-2402-ZH011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心肺复苏机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万元):156.最高限价(万元):147.采购需求:提供心肺复苏机1台,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内容;本次项目共分1个项目包。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交付并通过采购人验收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所投设备如为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所投设备不应为试制品,供应商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71835980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