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铁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现就 新疆新铁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机砂加工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1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人须提供作业人员安排使用计划,确保能顺利完成生产加工作业,叉车铲车、电工作业必须持质监局发的上岗证。4、提供服务承诺书,确保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质量、设备等各方面安全负责。5、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者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须提供解除证明)。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时至2024年3月13日19时止。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铁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现就 新疆新铁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机砂加工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1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如需)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估算价(元) |
备注 |
1 |
新疆新铁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机砂加工业务外包 |
石英砂生产加工、装卸车、装袋、设备维修、叉车铲车操作、辅料的装袋及装车、核算业务等。 |
10-30目 |
吨 |
15000 |
51.72 |
含税,按实际生产据实结算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人须提供作业人员安排使用计划,确保能顺利完成生产加工作业,叉车铲车、电工作业必须持质监局发的上岗证。4、提供服务承诺书,确保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质量、设备等各方面安全负责。5、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者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须提供解除证明)。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时至2024年3月13日19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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