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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九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2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九标段(农产品仓储保鲜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Z20240007901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九标段(农产品仓储保鲜设备) 600000 600000 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九标段(农产品仓储保鲜设备);详细内容及参数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1年度(或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3年8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3年8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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