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式空冷凝气器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1套直接式空冷凝气器设备,使用单位为电力分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式空冷凝气器设备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方要求最短交货期。
2.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并签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安装投运且正常运行30天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运行质量保证从安装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365天,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责任:若不能按期支付货款,采购单位承担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0.120833‰,按日计息。分阶段支付货款的,每阶段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之日结束后的次日开始计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成套供货能力。
3.1.2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和发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认定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3.1.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3月13日 至2024年3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7:00至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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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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