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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河排涝通道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秀水河排涝通道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标段已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投【2023】第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锦江区市容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锦江区市容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辖区内。

2.2 建设规模:对秀水河长度约为1.2公里两岸现状河道堤岸临水面破损清理、加固、修缮,防护栏杆更换约193 米,疏浚工程量约为3600立方米,增设河道视频监控及水质水位监测设备,完善防洪排涝体系,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等建设。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3日起,(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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