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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平检试验室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鲁发改政务〔2020〕212号)等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山东济枣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东济枣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泰安市、济宁市、枣庄市。
2.2项目概况: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位于山东省中南部,线路起自济南市,经泰安、济宁,至枣庄市台儿庄区,全长约268.564km。其中新建正线263.314km,利用既有鲁南高铁曲阜东站已建工程5.25km,全线共设济南东、历城、南山、泰安东、宁阳东、曲阜东、邹城、滕州东、枣庄南、台儿庄10个车站,其中济南东、历城、曲阜东为既有站。另设裴家庄(已实施)、羊山村2个线路所,改建济南东动车所。
2.3招标范围: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项目按照《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规定的监理平行检验的项目以及现场的原材料抽检工作(具体抽检批次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正式验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JZPJ-1标段,对应JZJL-1~2标段、JZJL-10标段及新建济南东石济场联络线及扩建动车运用所工程施工监理里程范围;
JZPJ-2标段对应JZJL3~5标段施工监理里程范围;
JZPJ-3标段对应JZJL6~9标段施工监理里程范围。
2.7中标原则: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检测任务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全部检测参数;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2月-2024年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铁路工程或类似项目混凝土、原材料、钢结构等试验检测的业绩和经验。类似项目指铁路、轨道交通、公路等线性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规定的大中型工程。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至少主持过1项铁路或类似项目检测工作;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同意在中标之后更换人选的承诺文件;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类似项目指铁路、轨道交通、公路等线性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规定的大中型工程。
3.5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且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列入禁止投标的“黑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投标期间未处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近三年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3.6投标人不得与被检测标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3月15日09时至2024年3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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